手机包:大妈捡到女孩手机,索要2包烟报酬后,又坐地起价要求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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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教练带女孩练车过程中,女孩手机不慎遗落,被路过买菜大妈捡走,多番努力下拨通电话,大妈直接索要2包烟手机包。女孩照办后,双方约定见面地点,大妈却坐地起价,要求给一条烟或者500块钱!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

手机包,索要2包烟报酬后,又坐地起价要求500元" >

4月5日,湖北武汉,20岁女孩小娟,在当地一所驾校练车,期间不小心将手机掉在地上,由于练车时精力较集中,女孩和教练当时都未发现异常手机包

等练车结束后,女孩才发现手机不翼而飞,车上、身上、包里找了一圈后,手机都不见踪影,女孩经回忆,发现手机可能是在上下车期间不慎掉落手机包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女孩借用教练电话,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可连续打了很多通电话,对方都拒绝接听,但女孩没有放弃手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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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手机并不是特别贵,但里面存有大量个人信息,也有很多宝贵的回忆,贸然丢失对女孩而言,是不可承受之重,经过不懈努力,电话终于接通手机包

电话那头是个大妈的声音,双方沟通过程中,大妈身边的大爷表示,要想拿手机,必须买两包烟作为感谢,女孩虽心有不甘,但觉得尚且合理,于是双方约定见面地点手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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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教练带着女孩找到大妈时手机包,大妈可能觉得,女孩如此急迫寻找手机,可能是手机较为贵重,鬼迷心窍之下,竟然直接坐地起价!

看着女孩手里拿着的两包烟,大妈明显不满足,提出直接给500块钱,或者买一整条高档烟,女孩多番沟通,甚至快急出眼泪,大妈仍无动于衷手机包

大妈的理由很简单,手机是几个人一起捡的,因此见者有份,报酬大家雨露均沾,可驾校司机断定,捡手机的就是买菜大妈一人,之前通过话的大爷,是大妈的老伴手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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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教练直接拍视频,录下大妈丑态,并准备报警处理,围观群众了解情况后,也纷纷劝说大妈,在多方压力下,大妈才不情不愿将手机归还,并收下2包烟做报酬手机包

视频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谴责大妈“未免太过贪心”,有人直言“面对这种情况,报警处理即可”,也有人认为“大妈索要报酬无可厚非”手机包

那么手机包,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首先,手机虽然是大妈捡到的,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手机包

女孩小娟是手机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手机包

小娟虽然遗失手机,但失去的只是占有,大妈基于捡拾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小娟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请求大妈返还手机手机包

其次,手机的性质,应认定为遗失物手机包

拾金不昧是我国的优良传统美德,这是道德层面的要求,法律上对此,也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手机包

也就是说,大妈拾得手机,应当返还给权利人小娟,至于返还的方式,314条第2款也有明确,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手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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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大妈作为拾得人,具有及时归还的义务,法律还专门明确了返还方式手机包

最后,大妈若无恶意,有权要求报酬手机包

民法典第317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遗失物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手机包

本案中的大妈捡到手机,并没有产生保管费用,但在大妈提出索要2包烟的报酬后,女孩表示同意,这种行为可视为要约和承诺,和悬赏有类似效力,女孩领取手机时,应支付2包烟的报酬手机包

不过,大妈之后拒不归还手机的行为,可能会使她失去请求报酬的权利,317条第3款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手机包

大妈先是拒接电话,之后又坐地起价,此种行为,已经有侵占之嫌,无权请求报酬,不过女孩为了成功要回手机,还是予以妥协手机包

此外,若大妈坚决不还,女孩可报警处理手机包

根据刑法第270条,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手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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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各省有不同规定,但普遍在5000元—2万元以上,若女孩手机价值超过5000元,大妈拒不归还,报警后可以刑事立案手机包

拾金不昧值得社会提倡,索要报酬亦无可厚非,但像大妈这样坐地起价,无论从道德角度,还是法律层面,都为人们所不能接受手机包。对此,你怎么看?

标签: 坐地 起价 索要 大妈 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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