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2010年11月29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线材、黄金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0%;锌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2%;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3%。 大商所自2010年11月29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0%。郑商所自2010年11月26日结算时起,棉花、早籼稻、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2%,强麦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0%。
这主要是因为螺纹钢的产量远远超过线材的产量,市场规模越大的品种参与的主体也就越多,品种的活跃程度也就越大。
期货合约是交易所制定的在未来确定时间交割规定数量和质量的商品的标准化合约。也就是所,螺纹钢期货所有合约的交割质量标准是一样的。产地可以不一样,只要质量符合交割标准,就可以交割,一般在交割仓库交割,有些商品也有场库交割的。至于你说的01,02,03到12是合约交割日期。
比如:螺纹1201就是2012年1月份交割的螺纹钢期货合约,其他同理。下面附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的交割质量标准:
(1)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质量应当符合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牌号为HRB400、HRBF400、HRB335、HRBF335的有关规定。
(2)交割螺纹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应当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
(3)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其长度为9米或12米定尺。
(4)每一标准仓单的螺纹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组成,并且组成每一仓单的螺纹钢的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两日,且以最早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
(5)每一标准仓单的螺纹钢,应当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应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
(6)螺纹钢交割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每一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3%,磅差不超过±0。3%。
(7)仓单应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